建工控股召开第四次内部监督委员会会议
来源:党委巡察办 时间:2021-11-11 浏览量:17012

11月10日下午,建工控股召开第四次内部监督委员会会议,对2021年第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向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移交。建工控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监督办公室主任王汪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控股公司纪委副书记、股份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龚志酬,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代出席会议。

会上,党委巡察办副主任袁青岭就集团党委2021年第一轮巡察移交工作相关情况作了说明。集团党委工作部、发展规划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招标中心、纪委综合室等12个内部监督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签收移交材料交接单并作交流发言。

王汪苗指出,集团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内部监督主体责任部门。向集团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发现问题,是引导机关职能部门发挥引领、服务职能的应有之义,是压实机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效途径。各监督主体结合巡察发现具体问题类型和部门管理职责,要以上促下、联动贯通,确保移交问题整改到位,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形成集团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王汪苗强调,要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压紧责任,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成效关,确保巡察整改成效。一是发挥职能监管作用,帮助基层单位剖析原因、把脉问诊、破解难题,督促基层单位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落到实处。二是压紧责任链条,对需整改事项,督促被巡察单位按照既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及时跟进督办,定期梳理,从督查、评估、问效三个层面入手,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巩固一个。三是把握“三个节点”,整改方案的“会审”节点要严格把关,巡察督查的“查账”节点要及时到位,巡察整改的“销账”节点要从严从实。

王汪苗要求,要通过巡察整改真正解决问题,以巡察整改落实成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一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创新完善集团体制机制,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解决问题,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抓整改。三是加强成果转化,助推集团高质量发展。巡察整改与生产经营、改革管理、创新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