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建工集团召开第四次内部监督委员会会议,对2021年第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向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移交。建工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汪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集团内部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集团党委巡察办负责人就集团党委2021年第一轮巡察移交工作相关情况作了说明。集团党委工作部、发展规划部、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纪委综合室等12个内部监督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签收移交材料并就抓好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集团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内部监督主体责任部门。向集团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发现问题,是引导机关职能部门发挥引领、服务职能的应有之义,是压实机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效途径。各监督主体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和部门管理职责,要以上促下、联动贯通,确保移交问题整改到位,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形成集团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压紧责任,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成效关,确保巡察整改成效。一是发挥职能监管作用,帮助基层单位剖析原因、把脉问诊、破解难题,督促基层单位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落到实处。二是压紧责任链条,对需整改事项,督促被巡察单位按照既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及时跟进督办,定期梳理,从督查、评估、问效三个层面入手,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巩固一个。三是把握“三个节点”,整改方案的“会审”节点要严格把关,巡察督查的“查账”节点要及时到位,巡察整改的“销账”节点要从严从实。
会议要求,要通过巡察整改真正解决问题,以巡察整改落实成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一是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创新完善集团体制机制,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解决问题,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抓整改。三是加强成果转化,助推集团高质量发展。巡察整改与生产经营、改革管理、创新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