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任务分工宣布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站 时间:2023-06-27 浏览量:6519

2月16日下午,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宣布了本轮巡视任务分工。

经省委同意,本轮巡视共派出10个巡视组,对32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对其所属开发区(园区、景区)开展联动提级交叉巡视巡察。巡视驻点时间为2个月左右,各巡视组2月28日前进驻,5月10日前撤点。巡视任务分工如下: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濉溪县、杜集区、烈山区。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天长市、明光市、凤阳县。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界首市、颍泉区、颍东区。

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寿县、大通区、八公山区。

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

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弋江区。

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潜山市、太湖县、岳西县。

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黄山区、屯溪区、徽州区。

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泾县、绩溪县、旌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