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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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2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